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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务员量化考核连续两年60分以下将被辞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21日 07:0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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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有哪些影响? “不称职”的有可能饭碗不保

为了让公务员考核更加直观,宁波首次实行量化考核指标,评定等次采用量化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

年度考核成绩总分共100分,其中四次季度考评平均分占60%、年末民主测评分占40%,重在平时的工作成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和辞退的依据。

90分以上的公务员,具备“优秀”等次评定资格。“称职”、“优秀”的公务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考核奖,累计两年被确定为“职称”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两年“优秀”的可列为破格提拔条件之一,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可享受健康休养待遇,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

70分以下的公务员,定为“基本称职”。此类公务员不能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按规定扣罚目标考核奖金,同时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这类公务员不但拿不到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考核奖,还要被降低一个职务任职,相应平时的工资标准也要降低。如果两年连续“不称职”,就会根据规定被辞退。

此外,《办法》还将公务员个人工作跟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15%;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单位,优秀公务员比例可上浮5%;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为差的单位,优秀公务员比例下浮5%。

记者 罗湘波 通讯员 任社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