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早上5点多,周钦镐像往常一样,骑着那辆装着草纸的人力三轮车出门了。
上午11点,陈嘉芬下班回家,路上还碰到了丈夫。他低着脑袋,吃力地挪动着脚步。
“他没骑车,走回来的,我一看就知道出事了。”当时就问他,“咋啦?”
“我把一个老太撞了,人住到医院去了。”
“啥,你骑得那么慢,咋会把人撞了?严重吗?”
“昏迷不醒,可能还要开刀。”
“这下惨了,惨了……”陈嘉芬听说被撞的老太伤势很严重,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不敢多想,等待着他们的将会是什么。
过了好久,她才慢慢从丈夫口中了解到,早上6点多的时候,周钦镐骑车经过邱隘渔金村时,撞到了一位65岁的老太。因为视力不好,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把人家给撞了。
昏迷不醒的老人被送进了医院,周钦镐被认定为全责,三轮车也被暂扣了。
当天,周钦镐就接到了交警队的电话,说伤者病情严重,要先送几万元钱到交警队,支付伤者的医药费。
整整一个晚上,夫妻二人都没睡着,他们在纠结一个同样的问题:如何承受这场无法承受的车祸。
他们没有钱,但撞了人,还是全责,医药费肯定是要承担的。第二天,夫妻俩东拼西凑筹了2万元钱送到交警队。几天后,他们应交警队的要求,又送过了5000元钱。这之后,他们再也拿不出钱来了。
大约在9月中旬,老人不幸去世了。
随后,周钦镐接到交警队的电话,“车祸后一直昏迷不醒的老人去世了,家属也理解你们的难处,只提出了10万元的民事赔偿,你们要做好思想准备。”
老人去世让受害者家属悲痛不已,同时也像一根棍子打在周钦镐夫妇的头上。周钦镐夫妇心里很清楚,交通事故造成老人死亡,赔偿的责任必须承担。平心而论,老人家属提出的赔偿并不高。只是,对于这样一个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到哪里去筹集这笔赔偿款呢?
9月14日那天,她晚上6点下班回到家,丈夫不在。她拨打丈夫的手机,结果手机铃声在家里响起,丈夫的手机还在充电。
“天都快黑了,他一个眼睛不好的人会跑到哪里去呢?”她赶紧走到村口,问村民,但都说没看到过。
大约半个小时后,家里电话响了,打来电话的正是丈夫周钦镐。
“你在哪?”
“我在交警队。”
“你咋跑到交警队去了?”
“我要坐牢了。”
听到“坐牢”两个字,陈嘉芬对着电话愣了很久。
第二天,陈嘉芬收到一封信,是鄞州公安分局的拘留通知书:“周钦镐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八十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13年9月15日16时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钦镐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鄞州区看守所。”
10天后,陈嘉芬又收到鄞州公安分局的逮捕通知书:“周钦镐家属,经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于2013年9月25日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钦镐执行逮捕,现羁押在鄞州区看守所。”
鄞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王警官回忆说,事故发生后,被撞老人躺在医院昏迷不醒。医生告知,老人生还的可能性不大,老人家属也同情周钦镐一家,没在医院耗着,就把老人接回家去了,请来保姆照顾。两个月不到,老人就离开了人世。
在王警官看来,老人因交通事故去世,肇事者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老人去世后,家属一直很通情达理,提出的赔偿也不多。用他们自己的话说,“那只是一点安慰性的补偿。”
至于刑拘和逮捕周钦镐,这是必须的法律程序,不能因为家庭贫穷和身有残疾而有例外。
丈夫不在身边已经2个月了,陈嘉芬除了等,别无他法。
那个能干力气活的一半不在了,陈嘉芬的生活也乱了套。家里煤气没了,米没有了,她都没办法,如果没有村里邻居帮忙,她可能连饭也吃不上。
她说,他和丈夫真的就像“人”字的一撇一捺。她肢体有问题,没力气,不能干活,但眼睛好使,可以给丈夫带路,是丈夫的眼睛。而丈夫眼睛不好,但有气力,能干活,丈夫又是她的拐杖。他们就是这样相互搀扶着走过了20多个春秋,虽然走得很累,很艰辛,但走得踏实。
如今丈夫关进去了,除了懊悔,她更多的是担心,两个人都失去了相互依靠的那一半,都会变得更加艰难。
她不知道,视力那么差的丈夫在看守所里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她更不知道,丈夫啥时候才能回来,还能不能一起走完余下的那些本已残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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