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姜某有两辆车,A车车牌用到了B车上,结果遭到重罚。民警提醒,就算这样的“移花接木”也是违法套用车辆号牌。
11月18日上午,鄞县大道与广德湖北路路口,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对五次违章未处理的车辆进行查处。早上9点,民警利用路口高清监控设备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有问题,明明登记信息是厢式货车,可车牌却“跑”到了小轿车身上。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卡点民警组织拦截。9点15分,“问题”车被截停,民警还从小轿车后备箱内找到一副真实的车辆号牌。随后,民警暂扣该驾驶人的车辆及有关证件。
经查,小车驾驶人姓姜,今年34岁,重庆人,暂住在鄞州集士港。据姜某交代,他私自将报废厢式货车的号牌装到了小轿车上,不过轿车也是自己的,只是未年检、未投保。本以为别人不知道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
根据法律规定,违法套用车辆号牌,一次记12分,罚款2000—5000元;驾驶未年检车辆记3分,罚款200元;车辆未参加保险双倍罚款,共1900元。最终,民警合并对姜某的各项处罚,总共记15分、罚款4100元。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朱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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