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请补助,必须要提供50多年前一起参加工作的证明人两人,这让80多岁的陈宝友犯了愁。
“当时跟我一起参加工作的人,基本上都80多岁了,而且很多都去世了,证明人实在太难找了。”
50年前的老工友,着实不好找
陈宝友今年83岁,丈亭镇胡界村人。50多年前,他曾参加过梁弄的铁沙兵团。
最近,陈宝友从村里得知,六十年代初国有企业的精减退职人员可以向政府申请困难补助。
于是,陈宝友去笋行弄67号补助办理处领取了申请表格。可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拿到补助,他必须得提供当时一起参加梁弄铁沙兵团的证明人两名,且证明人必须是退休或享受精减退职补助的人员。
陈爷爷绞尽脑汁,想起了几个一起参加过铁沙兵团的人。同村的有两个,不过那时陈爷爷是挖沙的,而他们是烧菜的,所以不能算作参加同一工作的证明人。隔壁的回龙村有一个,陈爷爷四处打听后,发现那人已经去世了。
“50多年前的人,根本已经记不清了,我要到哪里去找证明人呢?”可若是找不到证明人,陈爷爷就领不到这份补助了。
“我去档案馆查过我的档案,上面明确写着我参加铁沙兵团的截止时间,为什么还一定要找证明人呢?”
找不到证明人,可能会领不到补助
11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补助办理处。办公室里面坐着10多个老年人,有来自马渚的,有来自丈亭的,也有来自泗门的。
潘爷爷是马渚人,今年70多岁了。1958年9月,他成为了梁弄铁沙兵团的正式职工,后于1959年1月被精减退职安置到当时的石堆公社先锋大队。“我今年7月份的时候提交了申请,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证明人。”
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办理的是工业企业精减退职人员的补助申请,主要由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管理。
随后,记者咨询了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一名姓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负责的主要是六十年代初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精减退职人员,包括原来的梁弄铁沙兵团、鹿亭木炭兵团,还有棉纺厂、化纤厂、通用厂等等。
“这个政策是2011年底开始执行的,到目前为止,我们这边通过审核的已经有3000人,登记名字还未提供材料的有3000人。”对于那些年纪大、腿脚不方便的老人,工作人员还会上门办理。
至于像陈宝友这样找不到证明人的老人,工作人员表示,找不到证明人可能会领不到补助。“找证明人,主要是为了杜绝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冒领,所以他还是要想尽办法找找看。”
此外,工作人员也提醒,该补助申请工作将于2013年底结束,若还有精减退职人员未提交申请,请尽快去该处办理。
陈爷爷全名陈宝友,丈亭胡界人,于1958年参加梁弄铁沙兵团。若您也曾同他在铁沙兵团工作过,您愿意做他的证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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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申请该补助,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原单位性质是全民所有制、大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该人员必须是原企业的正式职工;离开单位的原因是响应国家的号召精减退职;目前没有经济收入,生活有困难的。
申请人可向原单位或者原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主要有余姚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余姚市经济与信息化局、余姚市贸易局、余姚市交通局、余姚市供销联社等。本报记者 金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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