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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电动自行车上装GPS让小偷来偷引热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1日 07: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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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行为算“钓鱼执法”吗?

丁安 绘

这样的行为算“钓鱼执法”吗  

电动自行车被盗,对于老百姓来说可不是一件小事。谁都希望警察能赶紧破案,抓到小偷并且物归原主。警方为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想出了一个奇招:给电动自行车装上GPS定位装置,混在普通电动自行车中等着小偷来偷。尽管这一做法效果明显,却引起了网友热议:这算“钓鱼执法”吗?

GPS成小偷新“天敌”

前些天,周先生突然接到派出所电话,说他被盗的电动自行车找到了,让他赶紧去领回来。周先生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以前他也丢过电动自行车,但报案后就没有音讯了。周先生赶到派出所后,果真见到了自己丢失的车。现场和他一样赶来领车的人还有好几个。

这批被盗电动自行车是怎么找回来的呢?原来民警把几辆特殊的电动自行车混在了普通的电动自行车里。结果小偷在行窃时,把装有GPS定位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也给偷走了。正当小偷庆祝“大丰收”时,民警根据GPS提供的信息找上门来。贼窝被捣毁,被盗的车子也回到了失主手中。据悉,这一招实施以来,有多个盗车团伙栽在了GPS上。

这算不算“钓鱼执法”

警方这一奇招还是引发了网友热议,用装上GPS的车“抓”小偷,是否有“钓鱼”的嫌疑?在网络上,多数网友挺警方的做法,用他们的话说,只要不涉及私利,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担忧,警方这样的做法是否与现有法律相违背呢?浙江亮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丽红说,“钓鱼执法”一般是指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判别的关键要看三点:一是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产生了犯罪意图;二是有无以利益为诱饵;三是侦查机关有无采取积极、主动的引诱行为,或过度的刺激行为。徐律师认为,电动自行车上装GPS抓小偷这件事情,属于诱惑侦查中的“机会提供型”,是合法合理的。犯罪嫌疑人已经产生了犯罪意图,侦查机关并没有诱发其犯罪。而提供的装有GPS的电动自行车,只是犯罪实施的其中一个对象而已。虽然这为作案者提供了一定的合理条件,但其主要是为了获取证据或抓捕犯罪嫌疑人。

不管如何争论,民警的一句话还是落到了大伙的心坎里:“我们就是要告诉小偷,我们在用这批电动自行车‘钓鱼’,你最好别来犯事。”

江苏已有类似先例

用GPS“钓”小偷这一招,江苏警方早就用过。据悉,为了打击日益猖狂的盗窃行为,当地警方想到了给摩托车装GPS定位系统,然后放到闹市区,让小偷来偷,之后再进行跟踪,做到一网打尽。当时,警方也有这个顾虑,所以还特地打了一份报告给江苏省公安厅,公安厅对此的答复是:这不是“钓鱼执法”,不违反法律规定。

浙江博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喻成也认同这种说法,他说这不属于引诱犯罪,小偷本来就要去偷,警察装GPS只是一种侦查技术手段,再说也是帮助破案的。如果这算是“钓鱼执法”的话,那满大街的摄像头不都是“钓鱼执法”吗?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