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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积极推动农家乐参与大旅游 力求实现大跨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1日 06:5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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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开展品牌营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保障措施等8个方面,为农家乐休闲旅游的发展绘就蓝图。

《意见》提出,围绕打造长三角地区最具品牌影响力、最有竞争优势、最富发展活力的农家乐休闲旅游目的地之一的目标,我市将积极推动农家乐参与大旅游,培育大产业,促进大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6年全市农家乐床位数达2万个,餐位数达到10万个;年接待游客2200万人次,直接经营收入和综合旅游收入达到60亿元,带动就业人数8万人。

《意见》提出,今后要积极培育农家乐特色区块(特色乡镇、精品示范区),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特色村,积极稳妥发展农家客栈(民宿),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农家乐休闲旅游。利用农村山水生态、森林氧吧和游步道、骑步道等独特资源,探索发展针对特定消费群体的农家乐养老和健身产业。同时,挖掘红色旅游、国防教育、农耕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开拓各种类型的主题教育项目,培育发展一批主题教育型农家乐。

在政策扶持方面,《意见》提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建设用地要符合农家乐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在设施农业建设中,其附属设施建设要兼顾休闲观光农业需求;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休闲观光农业需要建设永久性设施的,各地要安排落实建设用地指标;农家乐特色区块(特色乡镇、精品示范区)、特色村(点)利用荒滩、荒地、林地和废弃山塘、窑场等非耕田,或采用不破坏耕作层的工程技术措施占用耕地建设必需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时,各地要予以政策倾斜。要将农家乐特色村(点)纳入道路告示标志标注内容,统一规划,分别设置。

同时,《意见》提出,鼓励广大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参与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开发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建设,发展一批主题突出、科技含量高、设施齐全的品牌休闲旅游项目和配套产业。创新投融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股权转让、经营权拍卖等方式,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带动农家乐向集约型、规模化、品牌化方向转变。(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方敏 王德平)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