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明年1月1日起咪表等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2日 07:00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计量研究院获悉,明年1月1日起,咪表等工作计量器具纳入省强制检定范围,咪表计时、救护车计价器、工程测量仪等准确性将进一步提高。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或者在行政执法、司法鉴定中用于认定事实和判定法律责任的计量器具,均实行强制检定。我省日前公布了第一批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第一类为电子计时计费装置,包括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咪表)、停车场电子计时收费装置(系统);第二类为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包括救护车计价器;第三类为工程测量仪器,包括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含光电测距仪、电子经纬仪)。(记者张燕 通讯员王超)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