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一时意气,抛售了昔日闺蜜持有的股票。结果,这一抛,不仅抛掉了多年姐妹情分,还让她站上了被告席。
多年前,朱大姐和白大姐相识于证券公司股票交易大厅,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姐妹。去年初,两人还在某小商品市场租了摊位,一边做生意,一边炒股。有时候一方生意比较忙,就会让另一方替自己操作股票交易。因此,两人都知道对方的股票账户登录密码和股票交易操作密码。
遗憾的是,去年夏天,两人因为生意上的事起了争执,姐妹感情出现裂痕。
今年5月的一天下午,白大姐进入了朱大姐的股票账户,把朱大姐名下持有的36000股A股票和1000股B股票尽数抛空。
十几天后,朱大姐想起自己的A股票要分红,可登录账户一查看,发现名下的股票被抛售一空了。朱大姐到开户的证券公司查证之后,回来质问白大姐。白大姐一开始不承认,后来又辩解说是前一天受了朱大姐的委托才这么操作的。
这对闺蜜彻底闹掰了,朱大姐将白大姐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定,白大姐自称当日代交易行为是受朱大姐口头委托所为,但无法提交相关证据,其卖空朱大姐股票行为系私自所为,构成了侵权。法院经过测算,这次股票抛售对朱大姐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是太大。
最后,法院判决白大姐赔偿朱大姐经济损失共计678.89。经济账是算清了,但这姐妹间的感情账却很难算清了。(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陶琪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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