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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借款兄弟俩耍计 三万元“转”成三十万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2日 07:1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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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离婚后夫妻俩为分割财产打起了官司,其间,妻子想起曾借给前夫哥哥40万元,便要求将其中的一半还给自己。可前夫却称哥哥早已还了钱,并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去年下半年,乐女士到法院起诉,与丈夫小俞离婚。分割财产时,乐女士称曾借给小俞的哥哥40万元,如今既然婚姻结束,自己就有权拿到其中的一半。两人判决离婚后,由于双方对这笔40万元的债务有争议,法院没有就此作出分割。

去年12月,乐女士将小俞的哥哥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20万元借款。当时,小俞以及小俞的父母提出,当初这笔借款是因房屋拆迁所得,与他们都有关,要求作为乐女士的共同原告参与诉讼。法院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但之后,除了乐女士以外,其他原告提出撤诉,称40万元借款已经归还。小俞的哥哥为此还向法院提供了银行的转账凭证,作为归还借款的证据。

法官向银行调取了小俞和他哥哥两个人银行账户之间的历史明细,发现了其中的破绽。原来,哥哥给弟弟转账3万元,弟弟随后又马上将这3万元转回到哥哥的账上。兄弟俩就这样转来转去转了许多次,便产生了30多万元的转账记录。而他们又只是向法院提供了哥哥转账给弟弟的凭证,因此表面上来看,哥哥已向弟弟归还了30多万元……事实面前,小俞的哥哥只好当庭认错。

事实清楚后,北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乐女士有权要求小俞的哥哥归还20万元并支付利息。小俞哥哥不服提起上诉,昨天市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璎)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