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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卖掉宅基地未过户 如今儿子回来争拆迁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2日 09:2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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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王杰 通讯员 黄宇)20年前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宅基地,如今面临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谁知当年卖主的儿子对这块未经过户、拆迁款可观的宅基地打起了主意。拆迁费到底该落入谁手?近日,经北仑法院审理,驳回了卖方的请求。

张某是新碶街道隆顺村人,村里的房子要拆迁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于去年就已经签好。没想到,要拿补偿款的时候却遇到了问题,有人向拆迁部门反映,张某不是房子所有权人,拆迁款不应由他取得。“宅基地当初是从李某手里买过来的,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都登记在李某名下,现在他儿子跑来说拆迁款算是他的。”房子已被拆除,拆迁款却因当年卖主李某儿子的介入而迟迟拿不到,张某很是懊恼。

为何买来宅基地,又不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如今出了这些岔子?事情还得从20年前说起。1993年,当时张某快结婚了,正想造幢自己的房子,听说邻村的曹某在打听一块宅基地的买主,张某马上就联系了他。曹某告诉张某,这块宅基地是他亲戚李某的。之前,李某的几间祖屋被拆迁,政府就把这块宅基地拨给了他,但他后来移居外省,以后也不打算回北仑居住,就想把宅基地卖掉,委托曹某找买家。

张某与曹某商定以4000元的价格买入这块宅基地,因李某不在北仑,来回不便,宅基地转让合同由曹某代签。“当时通讯不发达,我没办法直接和李某联系,又怕曹某代签合同出问题,就让李某把身份证原件寄了过来。我核对身份无误后才签的合同。”张某说,为确保万无一失,他还向李某其他亲戚也打听了李某卖宅基地的事,签合同的时候还请了李某的另一个亲戚作见证人,之后又一起到村委会去把转让合同备了案。

当被问到为何房子登记在李某名下时,张某说,因为宅基地是划拨给李某建房的,房子初次办理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必须登记在李某名下。“我们在转让地基的时候就协商好,等房子造完,李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张某说,但后来房子完工,李某迟迟未回北仑,人也联系不到。他亲自到李某移居的城市去找了几回,都是无功而返。

直到2009年,张某到公安局去查询,才发现李某在2008年过世了,过户的事情就耽误了下来。“宅基地早就转让给我了,我在自己造的房子上也都住了20年,现在却来和我争拆迁款,也真可气。”张某对于李某的儿子违反合同很是愤怒。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虽经批准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未在宅基地上出资建造房屋,而是由张某受让宅基地后出资建造并长期居住,因此李某不是房屋的被拆迁人,驳回了李某的诉请。

稿源: 北仑新闻网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