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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视学会“钓鱼” 小偷被判拘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2日 09:2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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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宇 陈红)别人看电视看个新鲜,他看电视却学到了一招特别的盗窃方法,作案两次后,终难逃法网。

杨某在北仑务工,工作不稳定,收入就成了难题。杨某闲着没事,成天在家看电视,却不料,让他从电视里找到了“生财之道”。

今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杨某拄着根竹竿,身上揣了卷双面胶带就出了门。他来到一处平房,四下打量了一番,盯上了一户围墙高仅一米多的住户。

看四下无人,杨某利索地翻墙而入,发现屋内人已经熟睡,却半掩着窗户在给电瓶车充电,床头和床尾的桌边各放了一部手机。杨某觉得时机成熟,将双面胶贴在竹竿的一端上,缠绕了几层固定好,随后,从窗户处将竹竿伸了进去。待竹竿粘上手机,再轻轻将竹竿收回,整个过程,就像悠闲地钓鱼。偷走两部手机后,杨某原路翻墙逃走。

过了一天,杨某再次手痒,便继续如法炮制,带着竹竿出去“觅食”。他找到一户关好了纱窗的人家,用刀片轻轻划开纱窗,将竹竿伸进去,粘了一部手机,还粘了几百元钱。

当事人报警后,民警询问他们屋内是否有被翻动的痕迹,被害人都说没有翻动,只是不知怎的无缘无故地就少了手机和纸币。当民警抓获杨某后,才得知他是用竹竿偷东西。杨某坦言,他是从市内一电视节目关于小偷作案的报道中,学习到的这一“先进”作案手法。

北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涉案赃物已被追回。据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稿源: 北仑新闻网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