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检查督促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邬和民参加视察。
邬和民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委员、司法监督员,实地视察了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场所,并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戎雪海的工作汇报。
2010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三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08件703人,监督撤案158件229人,同时纠正漏捕525人,纠正漏诉898人;共提出刑事抗诉71件,法院改判41件;对立案审查的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抗诉2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6件,法院改变原审裁判220件;严厉惩处“大墙内”的司法腐败,共查处此类案件23件24人。
视察人员面对面向检察机关提出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内容涉及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监督、民事案件执行不力问题监督、加强刑事案件量刑幅度监督、冤假错案预防、律师会见权保障等。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一一作了回答。
视察中大家建议,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群众合法利益的角度开展法律监督,更加注重维护群众权益、回应群众期盼,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记者龚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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