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3岁小孩在出租屋玩耍时,将铜钥匙插入通电的接线板而触电身亡。父母将房东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刘冬冬和祝娇都是80后,湖北人。一年前,两人带着3个小孩和父亲来到宁波打工,在鄞州区的农村租了两间平房。9月8日,像往常一样,3岁的二女儿阿香和爷爷及弟弟阿蒙呆在家中,大女儿在学校上课,刘冬冬夫妻在外面打工。
午饭后,邻居小女孩燕子来找阿香玩耍,爷爷抱着阿蒙到家门口散步。没过多久,爷爷突然听到屋里传来一声尖叫,赶紧冲进屋里。只见阿香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钥匙。爷爷抱起阿香,发现她已经没有了气息。
据调查,当时阿香拿着钥匙玩,看到地上有接线板,就把钥匙插入了通电的插座中,瞬间触电身亡。
刘冬冬认为,女儿触电身亡,房东蒋先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出租人,蒋先生有检修及排除安全隐患的义务,遂将其诉至鄞州法院,请求判令蒋先生赔偿其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40余万元。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在本案中导致原告女儿触电的接线板系原告自行安装,并非被告未尽到安全隐患的排查义务。而且,阿香的触电身亡,很大程度上是原告未对年仅3岁的女儿尽到作为父母的监护责任,因此原告本身对女儿的死亡存在过错。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被告蒋先生补偿原告损失1.5万元。(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尹璇)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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