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 绘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交警部门勘验、检查,以确定事故双方或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这是最终进行事故处置和赔偿的基础。但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能顺利作出责任认定,据我市交警部门统计,无法作出认定的事故比例约为1%,在少数交通设施不齐全的地方,这一比例甚至达到5%。
江北交警大队一位警官说,无法进行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大多发生在一些偏僻的乡镇,现场无目击证人,无监控设施记录,当事人又不注意对现场的保护,无法正确说清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此外,电动自行车在这类事故中的肇事比例最高。
证据相对欠缺,审案难度增加
由于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明确,因此引发的纠纷就难以处置,特别是一些财产损失较大、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争议就更大,其中很多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最终进入司法程序。据江东法院介绍,今年该院审理此类案件近20起,约占全部交通事故诉讼案的2%。对于法院来说,在审理这类案件时,确定事故和赔偿责任成为关键所在,这要比审理责任明确、重点在确定赔偿数额的一般交通事故纠纷要难很多。
江东区曾发生过这样一起交通事故,商某开车载孙某等人外出,途中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孙某颅脑严重损伤死亡。由于无法确认事故发生前双方车辆进入路口时的交通信号灯情况,此起事故的成因无法正确查清,交警部门最后放弃了对这起重大事故的具体责任认定,只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后,死者家属提起诉讼,要求商某、李某和相关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共计71万余元。
经过多次开庭调查,法院综合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认定这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两车的违章行为直接结合造成,构成共同侵权,法院对此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51万元,超过交强险部分,由被告商某、李某先各自承担50%,再向保险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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