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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峰偷新婚人家红包的小偷归案了 两个望风的跟着加重刑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3日 11:4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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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峰偷新婚人家红包的小偷归案了两个望风的跟着加重刑罚

图为小偷瞒过同伙,私藏红包。 (高洁绘图)

北仑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宇 陈红)三个人一起盗窃新婚人家,“聪明”地偷了新娘红包的人却暂时未被抓获。半年前,他的归案,让另两个“委屈”的同案犯都被加重了刑罚。

江某、林某、胡某都是从外地来北仑务工的,三人都曾因盗窃被不同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然而,刑满释放的他们依然不思进取,整日里无所事事,在牌桌上相识了。

去年9月份的一天,林某找到了正在打牌的江某和胡某,说他来的路上,看到邻村有户人家刚刚结婚,家里肯定有钱。三人一拍即合,相约当晚去该户人家行窃。

三人准备了白手套等工具,来到了白峰镇的这户新人家中。江某先在外放风,谁知,过了一会儿,胡某就空着手出来了,说什么收获也没有,换他放风,由江某进去再看看。江某后来称,当时同伴告诉他一无所获时他就很无奈,这新结婚的人家,红包总有一些吧,于是进屋之后,他很机灵地找到了卧室,随后赫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一个红色手包。“我看到红包数量很多,另两个人也不在身边,就想到自己独吞了。”江某没有多犹豫,将红包拿出,想要塞进口袋里。无奈数量太多,他担心口袋太鼓让同伴起疑,就顺手又拿了件男式衬衫,把藏不下的钱包住,从二楼爬下找了个隐蔽地方埋掉了包裹,随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了二楼继续翻找。

“好运气”的江某之后又找到了一只伴娘的包和一部手机,他拿着这些东西与偷到一部手机的林某汇合了。三个人从伴娘的包中发现了一千多元钱,平分了,手机暂时没有处理。

第二天下午,三人打牌时,听到别人聊天说起,邻村有户新婚人家,丢了好几万,林某和胡某都心生困惑,江某便也佯装困惑,安慰大家可能是遭了另一拨贼了。之后,江某独自悄悄返回埋了包裹的地方,将包裹取出,清点之后,发现自己总共偷了五万多元。

遭窃人家报案不久后,林某和胡某先后落网,江某却逃之夭夭。报案人称自己丢失的金额,却跟林某、胡某供述的,怎么也对应不上。林、胡两人曾在几次供述中称还有同案犯,但之后又矢口否认,前后矛盾,且确实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第三个同案犯的存在。据此,北仑法院认为,林某、胡某系累犯,但涉案赃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各处罚金三千元。

本以为案子尘埃落定,今年6月,江某却在四川落网了。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北仑法院审理认为,江某系共同犯罪,且所窃金额达五万多元,具有其他严重情节,遂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同一时期,北仑检察院也向宁波中院提起抗诉,中院指令北仑法院对江某、胡某一案进行再审。经审理,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法院认为,原审时同案犯江某未被抓获,林、胡两人共同参与盗窃五万余元的事实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并无不当。现同案犯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能互相印证,法院依法对犯罪事实予以认定。林某、胡某辩称不知道江某偷得的赃款,但三人主观上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客观上有共同实施盗窃的行为,属于共同正犯,从犯罪预备到实行,三人都直接参与,应共同承担责任。

据此,北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此前关于林某、胡某的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各处罚金八千元。

稿源: 北仑新闻网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