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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启动 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按进价销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6日 06:5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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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政府下发我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12月28日起,我市7家市级公立医院将进行收费结构调整。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和单价超过2000元的医用高值耗材,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适当提高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四大类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7家市级公立医院是:市李惠利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宁波大学附属医院、市妇儿医院、市中医院、市康宁医院,均为市级三级甲等医院。解放军113医院参照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执行;市华慈医院、市精神病院、市康复医院参照市六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标准执行;市安康医院参照奉化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标准执行。

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按进价销售

根据原有的政策规定,医院按省定中标价采购药品后,允许按进价的15%左右加价销售,15%的差价作为医院药物采购、储存、调配过程中的合理成本及适当利润。而本次改革后,市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也就是说,同一品种规格的药品将比医改前降价约15%。

本次改革实施后,所有市级公立医院对单价超过2000元的医用高值耗材按实际采购价销售,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市卫生部门推测,预计医用高值耗材总的价格将比原来平均降低34%左右。

同时,我市通过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耗材的采购价格,减轻患者医用耗材的费用负担。

诊查治疗手术和护理费适当提高

根据医改方案,这些实施医院将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范围涉及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四大类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改革前一年药品、医用高值耗材差价的5%。

原先,我市市级三甲医院的普通门诊挂号费为3元,专家门诊副高7元,正高9元。从本月28日开始,挂号费变成门诊诊查费,由药事服务成本、挂号费和诊查费三部分组成,新价格分别为普通门诊15元、副高19元和正高21元。此外,三甲医院的住院诊查费也从原先的每天7元调整为每天15元。

同时,自12月28日起,宁波市华慈医院、市精神病院、市康复医院诊查费将调整为普通门诊10元,副主任医师门诊14元,主任医师门诊16元。其中,市华慈医院由于不设专家门诊,诊查费统一为10元,相关人群的优惠政策尚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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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