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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级公立医院改革28日启动 挂号费改成门诊诊查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6日 06:5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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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28日开始,到市级医院看病的患者会有这样的感受:挂号费涨了!但这绝不是“看病贵”的节奏:因为与此同时,老百姓最关心的药品价格将有较大幅度的下调,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和销售单价超过2000元的医用高值耗材都将停止加价销售,零差价提供给市民。继去年6月28日我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将从12月28日起全面启动,明年一整年都将是“改革年”。

所有药品和单价2000元以上高值耗材将零差价

市级公立医院的收费结构调整从12月28日起统一实施,实施对象包括市李惠利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宁波大学附属医院、市妇儿医院、市中医院、市康宁医院7家市级三甲公立医院,解放军113医院参照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执行;市华慈医院、市精神病院、市康复医院参照市六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标准执行;市安康医院参照奉化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标准执行。

从12月28日起,药品价格将有显著下调。

根据原有的政策规定,医院按省定中标价采购药品后,允许按进价的15%左右加价销售,15%的差价作为医院药物采购、储存、调配过程中的合理成本及适当利润。而本次改革后,市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药品零差价是全国卫生部门的规定动作,但为了更有效地降低手术病人的医疗费用,市卫生局还主动向高值耗材“开刀”,规定所有市级公立医院对单价超过2000元的医用高值耗材也实施零差价销售,此举在浙江省尚属首例。

近年来,我市的人工关节、钢板、各类支架等医用高值耗材使用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尽管此类耗材采购使用过程中,医院利润仅占一小部分,但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患者的就医负担。本次改革实施后,所有市级公立医院对单价超过2000元的医用高值耗材也按实际采购价销售,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同时,通过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也能进一步降低耗材的采购价格,减轻患者医用耗材的费用负担。今年已先后组织了两批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医用耗材的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达32.5%。按2012年市级医院实际采购量计算,仅这两批次的集中采购可直接让利患者5431万元。目前,第三批次集中采购正在进行中,完成后将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的采购价格。

挂号费改成门诊诊查费,费用三部分组成

原先,我市市级三甲医院的门诊挂号费为3元,专家门诊副高7元、正高9元。

从12月28日开始,挂号费变成了门诊诊查费,由药事服务成本、挂号费和诊查费三部分组成,新价格分别为:普通门诊15元、副高19元、正高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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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