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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第三次经济普查今起正式上门登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01日 09: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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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1月1日讯(记者龚一鸣)从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进入正式上门登记阶段。届时,12000名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手持PDA(数据采集设备),进门入户,对全市70余万家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

  登记对象包括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自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所有符合普查条件的单位、组织应积极配合普查登记,不虚报、不瞒报、不拒报、不迟报,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普查对象应于普查登记前按照当地普查机构事先发放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的要求填写好相关数据,并准备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关证照,以便普查人员开展证照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普查中获得的数据,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予以保密。普查数据的使用仅限于普查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只能发布综合的、整体的普查数据,而不能公布个体的信息,更不能将普查所获得的信息作为任何其他部门实施处罚的依据。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