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办理两权一房贷款
日前,江北区洪塘街道洋市村村民汪钦明又收到了来自宁波市市区信用联社的一笔贷款。加上之前的一笔,他一共利用“房票”抵押贷款了35万元。
2009年4月,江北区在全国率先试行“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首次允许农民将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住房等原来被视为“沉睡”的资产,作为抵押物申请抵(质)押贷款。
2011年年底,江北区又推出了“房票通”贷款业务,农民可以凭“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权益”(即“房票”),到市区信用联社下辖的信用社进行质押贷款,从而将“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进一步进行了深化。
江北农民的这些“沉睡”资产可拿来贷款
1.房票
47岁的汪钦明是宁波市江北欣欣注塑制品厂法人,企业生产场地约400平方米左右,拥有注塑机3台、员工5名,主要经营产品为塑料制品的加工。
去年10月底,因购置原材料所需,汪钦明流动资金短缺。“我从报纸上看到过,可以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权益进行质押贷款。”正好,他父母家的老房子拆迁了。因为房子还没拿到,手上只有一纸“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权益”文书。
“本来还能用老房子去抵押贷款的,老房子拆迁了,我就以为没东西再可以拿去作抵押了。”更让他满意的是,用“房票”贷款,还能享受利率上的优惠。
“我算了一下,‘房票’质押贷款不但方便快捷,而且贷款利息还比以前的担保贷款下浮0.5个百分点,减轻了我还本付息的压力。”
截至去年12月,市区信用联社已成功向汪钦明发放房票质押贷款两笔共计35万元,缓解了年终流动资金紧缺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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