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在工地上做石匠,陈某月收入不菲,但他频频盗窃工地厨房里的煤气灶、高压锅、电饭煲等“家当”,还把赃物藏在了情人家里……
前天凌晨3时许,鄞州鄞江派出所巡逻队员巡逻至鄞横路竹节岭时,发现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鬼鬼祟祟,车前踏板处放着一个编织袋。经检查,袋里装着一只煤气瓶、一个煤气灶。由于说不清物品来源,男子随即被带到派出所。
经询问,男子很快交代盗窃事实。他姓陈,50岁,江苏连云港人,暂住在鄞州高桥,妻子和女儿住在镇海。去年3月开始,他在鄞江镇它山堰村杨梅山某工地里做石匠,月工资近6000元。
“工地厨房里的灶具,拿回家就可以用,自己就不必再花钱买了。”陈某说,从去年4月至今,他多次盗窃工地厨房里的高压锅、电饭煲、电磁炉等物。前天凌晨1时许,陈某趁四下无人,又偷了放在厨房墙角的一个煤气瓶和相连的一个煤气灶,用编织袋装好后运走。
据悉,陈某将盗窃所得的赃物都藏匿在高桥情人的暂住房内。此外,去年7月的一天下午,他还趁老板不注意,偷了对方一只数码相机,随后送给情人的女儿。
目前,上述赃物已被追回,陈某因多次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包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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