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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回眸看“四风”之五:管住嘴还要管住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04日 08:4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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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层层“严禁”细则之下“管住嘴”、“管住手”,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风气有了明显的好转。

  那么,作为“四风”中享乐主义突出表现的“公款旅游”,是不是也在过去的一年里得到改善?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能够坚守“管好腿”的底线?记者对此进行了多方采访。

  “红色旅游”、“工会疗养”难寻踪

  公费旅游挤“泡沫”

  “别说出省旅游了,就连宁波范围的短途旅游也没去过。”一年前,90后的小芬进入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工作,本来想着党政机关福利待遇好、年年有旅游机会,没料到反“四风”的“清风”劲吹,一切成了镜花水月。

  以往,两年一次甚至一年一次单位组织的公款旅游,是党政机关内部的隐形福利。以“工会疗养”或者“党员活动”的名义,花个三五天时间,到云南、新疆、安徽等地的风景名胜去旅游,交通、住宿、门票等统统报销。

  现在,公款旅游作为“享乐主义”的“四风”问题而被严令禁止,前几年一度盛行的往延安、南湖等地的“红色旅游”热门线路也日益冷清。

  我市某旅行社的负责人毕先生表示,公司去年的营业额和利润减少了20%到40%。

  “学习研讨”、“培训考察”借名目

  公款旅游穿“马甲”

  作为存在多年的“潜规则”,公款旅游虽然头顶“高压线”,却很难做到“令行禁止”。台面上的“公款旅游”少了,但披上了“学习”、“研讨”、“培训”、“工作考察”等马甲,私底下使用公款旅游享乐的现象仍然存在。

  根据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至去年10月底,各省(区、市)查处公款旅游(国内)问题372个,处理人数346人;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63个,处理人数110人。

  去年下半年,某区组团前往湖南某地“考察”,但实质就是在附近几个风景区观光旅游。因害怕被举报,出行人员一律低调,彼此之间也不以职务相称。还有一些“公款接待”,则成了公款旅游的新“变种”,两地之间以公务学习考察之名,行旅游观光之实,相关费用自然也是公家埋单。旅游业内人士表示,有的公务团为购物报销方便,会提出购物、开发票等各种额外要求,有的甚至会点名让地方安排“学习”活动,对玩乐行为进行伪装。

  领导干部“管住腿”

  常态化的制度约束很关键

  公款旅游,表面上是小集体内部人人参与、人人得利,但“集体失语”的最终后果,就是部分领导干部的宗旨观发生扭曲,错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满足个人私欲,形成“隐性腐败”。

  那么,领导干部该如何“管住腿”?关键一环,就是建立起常态化的制度约束。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要求,严禁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我市也陆续出台《关于提高党政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实效性的若干意见》、《宁波市贯彻落实〈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

  本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可以说,我们有理由期待不久的将来会有更为完善的配套管理细则,从财务制度上堵塞违规操作的漏洞,形成防止反弹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反“四风”“走过场”。

记者 黄合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