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网 |
点击播放按钮观看视频 |
中国宁波网1月7日讯(记者 陈巧玲 陈章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来甬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逐年递增,‘群租’现象在不少住宅小区中存在,这也带来了治安、消防、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宁波市人大代表陈军浩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抑制“群租”现象。
“群租”现象带来的问题令人担忧
陈军浩认为,“群租”指的是将商品房分隔或者特殊装修后,出租给多人,导致该出租房的实际人均租住面积低于最低标准的行为。他说:“在宁波,‘群租’现象普遍存在,屡见不鲜。这些群租房面积大都在120至140平方米,经分割、装修,人为地隔出10到12个独立房间或空间。”
陈军浩说,“群租”存在着许多问题,着实令人担忧,“‘群租’不仅增加了地区外来人口管理的难度,还对小区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给小区物业管理也带来压力。”
“有些‘群租’人员不良生活习惯较多,高空抛弃垃圾、楼道内大小便,造成小区、楼道卫生状况恶化,小区居民意见很大。还有些群租房内人员庞杂,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都很容易导致盗窃等案件发生,也影响了小区安全管理,打扰到住户正常的居住生活。”陈军浩说。
人大代表建议尽快立法抑制“群租”现象
记者了解到,对于“群租”的管理,全国各地也都在进行探索,如上海市在2011年出台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最小出租单位和最低人均承租面积;苏州市政府2008年2月通过的《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中规定人均居住建筑面积需在12平米以上等。
为此,陈军浩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出台我市的“人均租住面积最低标准”等相关配套的法规、规章,以解决《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与地方行政执法衔接的问题,为准确认定“群租”违法行为、有效实施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提供充分依据。
从长远来看,陈军浩建议市政府还应制定相应政策,整合各类资源,统一规划建造外来务工人员专门廉租房,鼓励企业建造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公寓,利用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兴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解决‘群租’问题的关键,是要解决好低收入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住房难的问题,我建议政府能够为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租金低廉的居所,让他们可以不用‘群租’。”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