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笔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配合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工作,原定于2013年12月27日实施的市级医保系统迁移工作推迟至2014年1月9日进行,届时宁波市医保实时交易结算将暂停服务。
据了解,暂停时间为9日19时至10日6时。暂停范围为宁波市区和奉化、象山、宁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费用结算(其中宁海县仅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费用结算受影响);同时暂停宁波市及省级社保卡医保“一卡通”异地就医结算。
医保中心表示,在暂停实时交易结算期间,各类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医疗统筹人员可凭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历本》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应急记账,享受应急记账医保待遇,不愿意应急记账的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先由个人支付现金,再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支付现金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宁波日报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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