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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罗进(图中)在会上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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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1月8日讯(记者陈章升)今天上午,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江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会上,人大代表罗进就提高城市道路下穿立交建设改造标准提出建议。
罗进说,当前,城市道路下穿立交遭遇暴雨时,内涝严重,已成为城市交通组织的一大突出问题,由此引发的交通伤亡事件也不时见诸报端。“受‘菲特’台风影响,当时宁波的许多城市道路下穿立交积水严重,但江北区内丽江西路一期下穿铁路立交却无积水,道路通畅,成为宁波城区少数没有积水的下穿立交。”
丽江西路一期下穿铁路立交当时为何没有积水?据罗进分析,原因主要有三条,分别为下穿立交及以外路段同步规划、同步施工,整体性好,立交下坡段两侧也采用混泥土挡墙,防渗水能力增强,大大提高了下穿立交的抗暴雨能力;下穿铁路立交反坡段按百年一遇涝水位标准设计,使立交排水区域能够达到独立封闭,减小汇水面积;雨水泵站设计采用标准高等。
罗进说,由此分析可见,城市道路下穿立交工程不同于其他常规的市政道路工程,它是一个综合了道路、结构、排水、泵站等多个专业的系统工程,迫切需要修改和提高其设计建造的标准。
罗进建议相关部门,提高下穿立交的设计标准;下穿立交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下穿立交及其以外道路应尽可能实现整体设计、一次性施工建设。在谈到下穿立交的设计标准时,他建议,对于经济和社会价值重要的城市道路下穿立交,其反坡段设置应以保证周边雨水不进入立交范围为目标,提高到百年一遇洪水位的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