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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1月9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14日 07:0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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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伟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严龙摄)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主任宋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本届常委会全面履职、创新有为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勤政为民,传承发展、创新有为,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年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4次,制定修改法规4件、立法调研论证7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33个,作出决议决定15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6次、视察30次、专题调研46次,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79件。

  (一)着力加强地方立法

  常委会按照践行群众路线新要求,顺应立法工作新形势,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立法任务。

  制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法规。常委会广泛听取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等意见建议,主动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推动形成思想共识。在具体条款设定中,坚持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统筹平衡利益关系,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劳动定额衡量、协商工资确定、企业信用建设、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促进和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进一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效法制保障。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