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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1月9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戎雪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15日 07: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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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70个集体和144个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其中市检察院获评市级文明机关标兵单位,北仑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余姚市检察院和鄞州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紧紧围绕市委部署,全力服务科学发展大局

  坚持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落实,努力使检察工作紧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同频共振。

  立足职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共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366人,提起公诉1318人。深入实施本院制定出台的《关于正确办理涉企案件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十条指导意见》,最大限度稳定公民对经济活动的法律预期,防止因集中专项行动扩大打击范围。

  顺应期待,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相关职务犯罪83件123人,其中医疗卫生领域16件19人,惠农资金管理领域16件30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出台工作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从严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112人,提起公诉277人,同比分别上升28.74%和18.89%。

  创新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强化创新驱动的战略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着力提升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依法批准逮捕138人,提起公诉480人,同比分别上升22.12%和9.34%。

  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响应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美丽宁波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美丽宁波建设。共立案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22件41人,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嫌疑人60人,同比上升20.00%。

  勇于实践,有机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探索实施申诉案件律师介入公开审查制度,努力通过法治方式妥善解决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诉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主动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更加注重涉检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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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