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大“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范围
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鼓励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行业企业和海外院校合作办学。增加“3+2”、“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专业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范围,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参与试点,完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增加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自主招生规模,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民办学校不招收低于生源地当年普高最低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民办学校招生按计划招生,按公布的录取线录取,不招收低于生源地当年普高最低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关注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执行情况,相关信息自2014年起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应依照法规严格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国际合作办学学校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9日
规范国际合作办学学校招生行为,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9日。已被招生录取的初中学生,由招生学校实行管理。
公办普通高中须在本辖区范围内招生,杜绝擅自超计划跨县域招生
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学校与学籍注册学校一致。公办普通高中须在本辖区范围内招生,杜绝擅自超计划跨县域招生。各地应建立中考中招工作监督制度,公布举报信箱,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核实,要予以严肃处理。年度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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