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心城区禁止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区域示意图(图内红色虚线区域)。
宁波市中心城区限制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区域示意图(图内蓝色虚线区域)。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辞旧迎新之际,烟花爆竹将迎来集中燃放期。今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15日(即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十六),共可燃放19天。日前,市文明办、市安监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出倡议,今年过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过一个安全、环保、祥和的新年。
十部门倡议,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建议市民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销售伪劣产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倡议发起单位为宁波市文明办、宁波市安监局、宁波市直机关党工委、宁波市综治办、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环保局、宁波市工商局、宁波市总工会、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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