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三子一女每人每月承担陆阿婆(化名)赡养费200元,2014年起每月赡养费于当月1日支付……”昨天,浒山法庭内,在法官的调解下,陆阿婆的4个子女终于达成一致,承诺共同承担赡养母亲的费用。
陆阿婆已经81岁高龄,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老伴10多年前已去世。老人膝下虽有三子一女,但由于种种原因,侍奉尽孝的只有二儿子。
为照顾陆阿婆,二儿子承担起母亲所有生活和治疗的费用。陆阿婆心很透亮,向其他两个儿子和女儿开口,要求共同承担她的日常支出。但让她万万没想到,儿女们以各自分家生活为理由提出了异议。去年11月,陆阿婆一纸诉状将未尽赡养义务的3个子女告上法庭。日前,经过法官对陆阿婆子女的讲法析理,他们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作为子女要承担起应尽的赡养义务,同意了法官的调解。
-记者陈运运实习生陆梦波通讯员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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