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全新汽车也有"保鲜期" 出厂超6个月就算库存车

消保委:商家应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21日 07:16   【 】 【打印
0

  买食品时,很多人都会习惯性地留意一下是否过期,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全新的汽车其实也有“保鲜期”。近日,市民王先生就买到了一辆“过期”的库存车,但由于相关的三包法规缺失,王先生遭遇了维权难。

  投诉案例

  刚买的新车点火启动有问题 原来出厂已超半年

  去年12月30日,消费者王先生向慈溪逍林消保分会投诉,称自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买了一辆库存时间长达6个月的“滞销车”。

  据王先生称,去年10月,自己在逍林汽贸城某汽车销售商处购买了一辆轿车,价格为9万余元。然而,在使用过程中,这辆新车却频频发生无法点火启动的情况。王先生遂仔细查看汽车出厂等相关资料,发现这辆车是在2013年4月份生产的,从出厂到自己最后买下,已超过半年时间。

  “一个懂行的朋友告诉我,汽车在长期存放不用的情况下,其安全性能会受影响,如电路存放时间长了,可能会出现受潮和短路问题,日后的维修费用就会增加。可我买的时候,从头到尾,销售人员压根没提这辆车生产日期的事。”王先生感觉自己有点受骗上当,便要求退车,但汽车销售公司表示不同意退车。

  消保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对汽车销售公司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到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但由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汽车三包》)并未对库存车作出强制性规定,因此消费者的退车要求无法支持,只有通过双方让步才能进行调解。通过多次调解,销售商同意对消费者以赠品的方式对消费者作出补偿。消费者表示满意。

  业内说法

  超过6个月就是“库存车”

  这辆出厂已6个月的车到底算不算“过了保质期的库存车”呢?对此,参与调解的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介绍说,虽然汽车的保质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定义,但汽车行业内部确实有“库存车”一说。

 [1] [2] 下一页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