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房子的装修工程承包给了他人,承包方让瓷砖店送货上门,房主签收了。如今,承包人欠债跑路,瓷砖店老板将房主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货款。不过,这一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房主在送货单上签了名字
张某是一家瓷砖店的店主,常年和一些做工程的师傅保持着业务联系,其中就有北仑的王某。
2012年底,王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为北仑的罗某装修房子,王某负责购买装修所需全部材料。当年年底,王某联系了张某,向对方购买了地砖、面砖等大量材料,总价值近4万元。随后,张某分3次将不同的货送到罗某家中。由于送货时王某并不在工地,亲自监工的罗某就在3份销售清单和送货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表示货已收到。
装修完工后,罗某和王某结清了装修所用款项。谁知,2013年8月,罗某却收到了法院的起诉书,张某将他告到了法院,催讨货款、运费和逾期利息。
“我明明把钱都结清了啊。”罗某给王某打了电话,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对方。后来才得知王某欠下一笔外债,干脆跑路了,债主纷纷上门催讨,和他长期有业务往来的张某也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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