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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污染环境罪 奉化八家企业相关责任人被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23日 18:0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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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本月20日至23日,奉化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先后批准逮捕了8名犯罪嫌疑人。这8人中有企业老板,也有本单位负责污水排放的责任人,还有地下黑作坊的业主。据了解,8名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单位从事的都是金属或塑料加工行业。这些企业自去年以来至案发前,违反相关法律,采用偷排、渗透等方式,排放含有强酸、重金属等废水,污染了当地环境。

  犯罪嫌疑人戴某是奉化一家铝氧化厂的老板。去年11月8日,奉化市环保局在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排放的废水不达标,便下达了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然而该企业无视整改要求继续开工生产,后被当地媒体曝光,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同年11月26日,奉化市环保局再次对该企业进行勘察、检测,发现该企业排放的废水中重金属还是严重超标。这之后,奉化市公安局也会同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查勘,查实企业老板戴某在经营企业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违规使用铬酸等原料进行加工,并将加工后的含有重金属铬、镍等工业废水由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戴某某排放到企业外。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去年11月在奉化城区设了一个化镀加工点从事化镀作业。张某某在没有任何废水处理手段的情况下,直接将化镀作业后产生的废水排入到企业外面的雨水沟内。经有关部门检测,该企业排放的废水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系严重污染环境的危险物质。

  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守护城市的净水蓝天,奉化检察院于去年12月成立了专案组,对那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取得了很好效果。(记者冯小平通讯员韩淑静)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