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因工作调动,原先办理的健身年卡无法使用了,想转给家人使用,却被告知需要300元的“转让费”,消费者有些难以接受。“一张年卡1400元,转让费就要占20%左右,这不合理!”
消费者:“转让费”在合同中未提及
沈小姐的男朋友身材有些微胖,2013年11月,在全民健身中心办了一张综合健身馆的健身年卡。为了督促男朋友健身减肥,沈小姐也办了一张,两人一同健身。
今年年初,沈小姐男朋友接受公司安排到外省工作,便想把健身年卡转赠给沈小姐的家人使用。可是到健身馆一问,被告知要交300元的“转让费”。
“他们说合同上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我对照了合同,没有转让费这一条。”沈小姐告诉记者,虽然健身年卡和合同上都写着“只限本人使用”,但在办卡时,工作人员曾明确告知可以转卡,但没有说明转让要收费,“既然没有规定,300元是他们随便收的吗?”
全民健身中心愿意免除这笔“转让费”
日前,江南工商所的同志接到沈小姐投诉。经过协调,全民健身中心愿意免除这笔“转让费”。
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健身馆的规定,确实有“转让费”这一条,但是要求转卡的会员并不多见。基于沈小姐的特殊情况,可以免除。
另外,全民健身中心的健身卡分为多种,其中球类游泳馆的次卡、充值卡等没有“转让费”这一限制。
我市各健身房大多有“转让费”
记者从我市其他几家健身会所了解到,转让健身卡需要支付“转让费”,这几乎是业内的一种“行规”,但是收费标准不尽相同。
星之兰健身俱乐部规定,月卡不允许转让,年卡、半年卡和季度卡可以转让,手续费25元,且仅限一次;青少年健身中心转让费为年卡金额的20%;锦辉国际健身会所,未开卡年卡不收取转让费,开卡后转让按不同卡种收取不等的转让费;加速度健身会所,转让费150元。
工作人员称,均在客户开卡时及有关合同上做了说明。
采访中,业内人士透露,健身年卡设置转让费,一是为了防止有人随意转卡、拼卡等行为;二是为了提防有些消费者因一时冲动办卡,之后无故退卡,给健身馆带来利益损害;另外,大多数健身房都会给会员制定一对一的健身计划,转卡后需要调整方案及人员,所以适当收费。
付不付“转让费”,关键看“合同”
对此,工商部门的同志认为,健身中心收取“转让费”,关键看办卡时有没有相关合同约定。
如果消费者事先确实与健身中心签过协议,就表明收取转让费已经得到双方认可,如果一方反悔,应该遵循协议来处理。记者 许鸿晶 见习记者 翁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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