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奉化消费者陈先生手持米袋内的合格证感到纳闷,店家明明说是新上市的大米,生产日期却标注为“2004年1月3日”,新米成了过期粮。幸亏奉化城东工商所及时查明真相,化解了消费者心中的怨气。
上周二,家住奉化城区的陈先生在一家个体粮店选购了一袋15公斤装的“裘村”大米,每袋价格58元。陈先生回到家拆开米袋,发现米袋内有一张合格证,标有:品名大米、等级三级、保质期常温下6个月,生产日期2004年1月3日。陈先生觉得被店家骗了,自己明明是买新米,却买来一袋过期陈粮。陈先生找店家讨要说法。个体粮店范老板也觉得莫明其妙,这批大米刚从奉化市裘村大米加工厂进来,怎么变成过期10年的陈粮,双方对大米出厂日期产生争议。
奉化城东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赶赴现场调查。经查,个体粮店于当日从奉化市裘村大米加工厂购进2160公斤“裘村”新米,共计144袋。加工厂检验员在调整生产日期码时,误将2014年1月3日调成2004年1月3日,打印到合格证上,并封存于包装袋内。执法人员责令粮店暂停销售错标生产日期的大米,要求厂家立即更换合格证。
范老板当即代表厂方向消费者道歉,并赠送3袋大米。通讯员谢长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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