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法院下设泗门、陆埠、丈亭、马渚、梁弄、低塘6个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桥头堡,近年来,法庭探索并构建“三员联动”协同司法的格局,成功调解了一大批纠纷,其中泗门、陆埠、丈亭法庭被省高院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
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的好搭档
去年9月,陆埠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当事人是一对年逾六旬的夫妻,之前感情一直不错。丈夫退休后喜欢独自外出旅游,留下妻子一人在家操劳,她一气之下就起诉离婚。
对于离婚案,法庭一般都先进行调解,但两人话里都有火药味儿,庭长徐鸿星见此,赶快请来人民调解员李兴茂。老李是一位有经验的调解员,与两位老人住同村。他到法庭后,与他们拉起了家常,不少话都说到了他们的心坎上。聊了一个小时后,双方就在调解书上签了字,重归于好。
[解读]
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已成为余姚6个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搭档。从2011年起,6个法庭都建立了特邀调解员制度,对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抚养等民事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泗门法庭还选任了两名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余姚法院副院长韩利荣表示,人民调解员熟悉基层情况,熟悉纠纷双方,弥补了法官在这方面的不足,通过他们的工作,加上法官在法律上的指导,调解成功率较高。据统计,两年多来,余姚法院特邀的人民调解员,共成功调解了700余起纠纷。
法制促进员,预防纠纷的智囊团
丈亭法庭管辖丈亭镇、河姆渡镇和三七市镇,这里也是余姚杨梅的主产地,每年杨梅种植和采摘季节,经常有纠纷发生。去年5月21日,丈亭法庭法官、法制促进员汪惠萍来到自己的联系村。原来,村里的几户杨梅种植户因为上山通道问题发生了冲突,甚至一度引发群殴。王惠萍了解情况后让村干部把村民召集在一起,详细讲解了相关的物权法等知识,对纠纷作了有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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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余姚法院出台《建立基层法制促进员制度的意见》,要求基层法庭的每位法官都与一个涉诉涉访问题多发、综治基础薄弱的基层村结对,通过上门宣传政策法律、调研社情民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法官们以法制促进员身份,通过进村入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0余起,开展法制教育20余次,深受群众的信任。
基层联络员,掌控矛盾的“感应器”
2012年底,余姚市第二自来水公司向泗门法庭提交了几十份起诉书,要求判决部分用户缴纳拖欠的水费及滞纳金,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此后,有多名村级联络员向法庭反映,因各种原因,全镇共有4个行政村的3000多户人家拖欠水费,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不稳定因素。为此,法官与基层联络员一起进村入户做起了调解说服工作,并多次召开自来水公司、用户代表和村干部的沟通协调会,成功促使这批案件调解解决,避免了大规模的诉讼风波,确保了地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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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基层法庭受理案件的数量不断攀升。为此,余姚法院联合该市综合治理部门,在两年前出台了《基层组织协助司法工作考核细则》,其中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及其所辖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需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基层群众诉求、帮助法庭送达法律文书、提供案件线索、互通工作信息。
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刘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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