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案件
1月7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尾随受害人至鄞州万达广场,采用镊子夹取的手段,窃得受害人易某放于上衣口袋里的一部手机。
1月15日17时许,受害人杨某在靠近江厦桥某公交车站等车时,被人采用掏口袋的方式窃取上衣口袋内手机一部。
案件分析:此类案件主要以逛街购物和等候公交车的人员作为主要作案目标,大多选择手机、钱包等容易得手和快速转移的财物。嫌疑人一般会事先选择那些将财物放在外套口袋或者身后背包内的人群,趁着拥挤、同伙遮掩、工具辅助等手段作案。
警方提醒:外出游玩或在商店挑选商品时,做到物不离视线,包不离手,更不要随意委托他人代看所携物品。在乘坐公交车时,应避免携带贵重物品。携包上车时,必须将皮包拉链拉上,并尽可能将拉链面紧贴身体,拎包、背包不要放在背后,以防失窃。
入室盗窃案件
1月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窜至余姚兰江街道舜南新村一居民家中,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受害人黄某家中,盗走1500元人民币及黄金首饰。
1月7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通过从后门溜门方式进入海曙南苑小区一住户,窃得受害人胡某2000元人民币。
案件分析:作案对象一般以安全防护措施较弱的老旧小区和乡村农宅、出租房为主,一些人员不多的商店也容易成为作案目标。作案手段在早上及傍晚,主要以溜门为主,白天、下半夜主要以撬门、插片开锁及技术开锁为主;主要目标为现金、首饰、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等。
警方提醒:不要将大量现金集中存放家中。入室盗窃时,窃贼一般作案时间不长,把贵重物品、现金分散藏放,将大大降低损失的风险。春节期间举家外出,可请邻舍帮忙,每天取好报箱报纸和牛奶等物。对于商户、企业、公司等,可以安装CK报警系统。
电信诈骗案件
1月5日10时许,受害人邓某捡到一张“奖票”,根据上面提示拨打电话,对方谎称其中奖22万元,但需先交2200元手续费,邓某信以为真,按其要求汇款,最终上当受骗。
1月12日下午6时许,受害人范某接到电话,称其支付宝被冻结要尽快处理,范某信以为真,按对方提示进行操作,后发现卡上钱被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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