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吃饭时被肉末里的骨头硌掉了半颗牙。维权近1年后,昨天,当事人终于获赔4000元。
去年情人节,李先生带着一家老小从苏州到北仑探亲游玩,在一家餐馆吃晚饭时,李先生被“千张包肉”里的一小块鸡骨头硌掉了半颗牙。
李先生叫来服务员理论,服务员说“千张包肉”是餐馆在店外买来的,事情不归餐馆负责。李先生立即拨打110让警方介入解决。民警来了以后将李先生与餐馆经理、服务员带到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还做了调解工作,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之后,他花3000多元补了牙齿。时隔半年后,受伤处仍会隐隐作痛。
去年10月,越想越生气的李先生给宁波消保委打了电话,要求该餐馆必须给他一个说法,并且给予经济赔偿。一个月后,消保委给李先生的反馈是,餐馆方面态度始终非常强硬,调解不下,建议李先生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李先生随后尝试着给北仑法院立案庭打电话,法官听完李先生的叙述后,建议其通过邮件把诉状和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无需亲自前来办理立案手续。
今年1月,法官受理该案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几次协商后,双方终于各退一步,达成一致协议,由餐馆方面赔偿李先生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4000元。□记者 黄金 通讯员 董怡 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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