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落实,实施分块包干制。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措施,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办、所、中心切块包干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详细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尤其是深化“河长制”工作,由镇党政领导带头担任镇区内“重点河道”的“河长”,各村支部书记担任辖区内主要河道“河长”,牵头负责所联河道的水质改善工作,并按“统一领导、分块治理、集中考核”的方式,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同步推进“老少河道协管员”活动,彻底实现“河长制”向“河长治”的跨越。
抓布局,完善包片蹲点驻村联厂制度。依托联村干部队伍和工办分片联企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重点企业的宣传教育、巡视监督和及时处理,如发生生态环保问题,确保第一时间发现上报、第一时间人员到位、第一时间落实处理。
抓管理,实行监管常态制。建立基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制度,由镇政府牵头,完善环保所、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城管中队、供电所、自来水厂等部门的联动机制,规范通报、协查和移送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无缝监管,确保举报一起、打击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抓氛围,提升平台建设。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电视台、报社、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平台、村社宣传平台、校园宣传平台、微博宣传平台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主题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记者朱宇通讯员谢景远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