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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单独两孩"政策启动 13万余对夫妇符合条件

6成以上有再生育意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28日 07:2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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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召开关于“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新闻通报会,宣布我市全面启动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13万余对夫妇符合条件

  市人口计生委通报,根据我市最近一次生育意愿调查,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共有单独夫妇13万多对。其中,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有11万多对,有再生育意愿的占61%。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市人口出生会有所增加。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宝麟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据市人口计生委的相关研究课题显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预计2014年—2018年间全市平均每年将增加“单独两孩”7000人左右,总出生规模在5.2万人左右;预计2019年—2023年年平均增加6000人左右,总出生规模在4.8万人左右。“这10年出生人口总体将呈下降态势,但在2015年-2018年这几年会有一个生育高峰,2023年以后我市出生人口规模接近目前水平。”李宝麟表示。

  市人口计生委表示,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独生子女”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人为父母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②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

  浙江省是全国首个完成了启动单独两孩政策法定程序的省份。今年1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修订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标志着浙江省已完成了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法定程序。符合条件的市民已经可以申请了。

  再生育需先过审批关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特别强调,符合条件的夫妇如果近期打算再生育,要抓紧办理再生育的审批手续。

  这位负责人解释,按照《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法规定》的规定,单独夫妇生育第二个孩子,必须通过再生育审批才行。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决定。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将按照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为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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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