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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检察院制度创新获全国“优秀事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29日 08:4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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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中,慈溪市检察院未检科的“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机制”荣获全国“优秀事例”。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共有661件事例参评,其中50件获评“优秀事例”,浙江仅有3个项目获此殊荣。

  慈溪市外来人口数量超过100万,其中未成年人占了很大部分,且涉罪比例较高。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至今,该市每100个涉罪未成年人中,有88个为外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外地涉罪未成年人真实年龄与户籍登记年龄不一致现象较多,存在冤假错案的隐患。

  针对这一现象,慈溪市检察院于2012年在浙江省率先出台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机制。该机制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在审查批捕阶段必须第一时间审查未成年人年龄,坚持“三必问”,即问涉罪未成年人、问家长或亲属、问办案民警;坚持“三审查”,即审查涉罪未成年人的初次供述笔录与后续供述笔录是否相一致、审查家长询问笔录与未成年人供述是否相一致、审查社会调查报告与侦查过程记录是否相一致;坚持“三优先”,即年龄调查优先、分案退查优先、到期撤案优先。

  据统计,机制出台以来,该院共对3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年龄先行调查,发现年龄存在疑问的140余人,查实并纠正年龄认定有误的38人。去年7月,河南籍小伙赵某通过骨龄鉴定由有期徒刑9个月改为无罪释放的案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记者 黄程 周敏杰 李仲豪)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