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已于日前发放了2013年第四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此次发放范围为全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三老”人员、享受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持《社会扶助证》的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成员和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贫困残疾人。
此次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标准为153元,全市预计发放金额1200多万元,惠及全市8.7万名困难群众。发放工作将在2月21日前完成。 (记者杨静雅 通讯员邓天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