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项目实施依据是否充分?项目主要内容是否明确?项目资金测算是否明细?预期绩效目标是否合理?项目实施保障是否科学?镇海区今年起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后,各部门和单位要想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就必须认真细致地回答上述五个问题,以此挤掉预算申报中的“水分”。
最新统计显示,年初以来,镇海区已对55个财政支出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对实施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明确的14个项目,作出了“暂缓安排资金”的处理,对41个项目经绩效目标细化评审,核减了项目预算,共压缩财政预算4.15亿元,总压缩率达31.57%。
“这是将‘绩效’这一源自企业管理的概念引入财政管理后省下的真金白银。”据镇海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传统财政预算分配制度下,有些单位往往将设立项目作为争取资金的手段,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等现象。推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就是为了从源头上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可行性和监督问效的可追溯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府“钱袋子”里的钱用在刀刃上。
镇海区图书馆新馆搬迁工程,是该区实施预算新政后遭遇的第一个核减资金项目。当时,该项目申报财政资金1538万元,但财政部门审核后建议新图书馆搬迁分步实施,其中无线射频识别系统、电脑配置等软硬件设施2年至3年分步到位。同时,考虑到老图书馆藏书资源共享及流动图书馆的设置,要求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逐步购入图书。为此,财政部门作出了预算安排一期建设资金500万元的决定,有效地避免了1000余万元资金的闲置,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部门和单位不但要通过“五关”申报预算,还需经历更为严格的“六将”监管。按照规定,该区财政部门在收到单位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后,同步启动“申报绩效目标、组织专家评审、核定项目预算、全程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考核问责”六大程序,使之贯穿财政资金使用申报、审核、使用、监管、考核、反馈全过程。
项目完成后,该区还将以事先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为依据,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对相关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核算每一分钱的效果。这些考核结果不仅将纳入到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之中,而且还与该单位或部门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相挂钩。
据悉,镇海区率先实施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现已基本覆盖了该区各政府组成部门,并逐步向镇、街道及政府性投资公司延伸,项目范围也从新增项目延伸到经常性项目。根据计划,该区今后将对所有的专项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记者王量迪 镇海记者站张如新 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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