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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不拿回扣 购物却要登记

记者春节期间体验出境游 旅行社敛财有“门道”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05日 07:4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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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泰国购物店中,满是来自中国各地的游客。图为中国游客在选购珠宝首饰。

  到海外旅游过年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受,春节前夕各大旅行社的出境旅游线路热卖。春节期间从宁波直飞长滩、曼谷、普吉、甲米、济州等包机线路尤其受到市民青睐。

  春节期间,记者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曼谷芭堤雅6日精品游”。整个旅程中虽没有被强迫购物,不过还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被挤出8小时,进了6个购物店,行程紧凑,尤其是食宿安排让游客闹心。

  合同承诺购物不拿回扣

  1月22日,记者收到宁波一家旅行社的公众微信账号推送的促销信息,内容是春节泰国尾单4晚6天精品游,1月27日2899元/人、1月28日3000元/人、1月31日4799元/人。

  当天我们与该公司签订了出游合同,选择1月28日跟团出游。3000元/人的团费,包含往返经济舱机票、酒店住宿、行程中用餐(桌餐5~7菜、1汤)、交通、行程表内所列各项游览项目及入场费、旅游签证费以及领队、导游、司机服务费。

  今年1月,国家旅游局发布通知,特别强调旅游社在旅游活动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为此,旅行社与我们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告知整个行程中要去珠宝店、皮包店、毒蛇研究中心、燕窝中心、干果店、免税店等6个购物场所,总耗时8小时。补充协议中列明了每个购物场所的名称、具体前往的时间安排、购物店地址等信息。旅行社承诺不通过安排购物店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游尾单的品质和服务是否会打折?出行前,记者特意就此咨询了宁波市旅游局相关人士,得知同一旅行团中,尾单游客享受的一切服务应与团队其他游客相同。这一点,旅行社在整个旅程中都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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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