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预计从今年6月起,我市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将正式实施,首批涉及72个病种,在6家医院试点。
这意味着今后患者从确诊入院、接受治疗到康复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相关费用,将全部实行定额收(付)费,包干使用。
宁波推行的病种数量全国最多
据悉,首批试点病种已从国家正式公布临床路径的病种中选择了72种,将在李惠利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宁波大学附属医院、解放军113医院和市妇儿医院试行。
记者了解,具体收费标准是通过对试点医院前三年全部病例实际诊疗费用进行测算分析,并结合专家意见最终确定的。首批试点范围内实现按病种收(付)费医疗费用较实施前三年同病种医疗均次费用将降低10%左右。如果实际费用高于按病种收(付)费标准的,将由试点医院自行承担。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按病种收(付)费方式虽然是包干制,但并不包括伙食费、陪护费以及对于床位和假体的个性化医疗需求费用。
同时这72个试点病种的收费标准将确定为医保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不再受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限制。这对于患者而言,意味着诊疗过程中使用的基本药品较之前范围将扩大。
据昨天来自国家卫计委的消息称,按病种付费,宁波推行的病种数量居全国各城市之首。72个病种涵盖消化道、心血管、骨科、泌尿系统、眼科、肿瘤和妇产科各外科,均是常见病、多发病。
试点病种今后还将根据需要逐步扩大,试点成功后也将在全市进行推广。
医院违规操作费用可不予支付
实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有患者也担心:医院会不会通过缩减临床路径、少用药用差药、推诿就诊病人等方式来降低费用呢?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对此他们有一整套的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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