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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宏润花园"物业自治"发新年红包 红利从何而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10日 07:2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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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林德良自豪地展示去年高达96%的物业费收取率。  (王伊婧摄)

  中国宁波网讯 春节前夕,象山丹东街道宏润花园的业主在向小区物业公司缴纳2014年度物业费时,物业公司给了业主户均千元的一只“红包”。据悉,这是小区业主第二次拿到物业发的年度红利。

  物业收费难,是目前不少物业公司所面临的窘境,象山宏润花园小区物业缘何还给业主分发“红包”,红利从何而来?

  带着这个问号,记者日前走进宏润花园小区。2008年交付的宏润花园,是一个高层住宅小区,现有住户535户。据最早一批入住的业主朱女士介绍,由于开发商遗留问题和原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善等原因,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很快显现:一些设施损坏后长期无人修理,电梯停运、小偷行窃事件时有发生,小区通道车辆乱停乱放。为此,众多业主拒缴物业费,其中2011年物业费收缴率只有20%。此后,原物业公司亏损退出,而其他公司不愿接管,小区治安、卫生问题日益突出。

  眼瞧着自己的家园成了“烂摊子”,“宏润花园”的业主们急了。当时担任业委会主任的林徳良决定挑起物业管理的重担,从零开始学习物管知识。白天,他在小区里四处转悠,熟悉环境;晚上,他约业主们座谈,征求意见;深夜,他还要上网查阅大量资料。最后,他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以业主当年度所缴纳的物业费作股金成立公司来管理小区物业。他的这个想法一提出,便得到了业主们的响应。

  2012年1月,经业主大会讨论、表决,宏润花园率先在全市试水成立小区自己的物业公司———象山宏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实施方案,小区业主以当年度缴纳的物业费作股金,按比例享受公司当年度股权,535户缴费业主成为物业公司股东。

  林德良也放下以前的工作,成为“宏业家政”公司的经理,变成一名职业物管人。“每年的结余除了留下30%作物业储备金外,其余的就给‘股东们’发‘红包’。”林徳良介绍说,“去年算下来有47万元可作分红,平均分到每户1000元。我们直接将这笔钱抵作物业费,免去了每户下年度3个月的物业费。”

  “实行‘物业自治’,业主与物业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成了‘一家人’。”据宏润花园小区业委会韩主任介绍,“宏业家政”成立后,由于缴纳物业费就能成为股东,业主们缴费、入股积极性高涨,当年,小区物业费上缴率就猛增至97.6%,远超当地其他小区的上缴水平。同时,由于物业收益和业主利益直接挂钩,因而物业公司就可以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出租地下车库、街面商业房等,既增加了公司收益,也为搞好小区物业提供了物质基础。

  宏润花园小区占地约70亩,共有12幢高层住宅。记者采访时看到,小区正门,保安人员手持对讲机巡逻调度,门岗监控屏幕显示实时画面,各条通道地面洁净,车辆进出、停放有序。中心花坛、各条主路挂满大小灯笼、彩幅标语,处处洋溢着节日气氛。各幢住宅楼入口处都设有告示栏,公布每个月物业财务账目情况,并提供相关服务电话。

  统计数据显示,两年来,“宏业家政”共创收160万元,这些钱除了装修800多平方米的小区会所、添置文体活动器具、改造整修600平方米绿化带、安装智能监控装置外,主要用于修补住户外墙渗漏、铺设损坏地面、更换楼道节能自动开关,以及维修路灯、景观灯等公共设施。

  同时,宏润花园业委会按照物管股权机制,在扣除留取房屋维修基金和物业发展资金后,连续两年从物业年底结余资金中拿出94万元,给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分发红包,平均每户每年近千元,让缴费业主享受到了股东应有的红利。

  对此,许多业主接受采访时普遍认为,自己主动缴纳物业费,并非在乎能拿回多少“红包”,在乎的是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实行“物业自治”后,不仅小区面貌一新,最重要的是,小区业主满意物业服务,业主成为真正主人,有了主人翁的感受。(记者王量迪 王伊婧 象山记者站丁华 陈光曙)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