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海曙、江东、江北三区近日调整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控制线。调整后,市三区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每月2086.5元,较上一年提高10.1%。
据悉,目前宁波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有三类,分别是持三证(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职工证)之一的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其中,低收入家庭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首先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上年度人均年收入要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依据统计公报,2013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729元,而2012年则为37902元。
根据规定,前述三类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时还需同时符合“在市六区范围内无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这一条件。□记者 张璟璟 通讯员 李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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