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夫妻俩都是80后,结婚3年。
婚后不久,王某就发现妻子林某有不少“男闺蜜”,还常有暧昧短信嘘寒问暖,两人为此不断发生争吵。后来,林某索性假戏真做,找了个情人,两人的婚姻濒临破裂。
前两天,林某拿出一张法院传票,说她因为接手一家美容店,欠了别人8万元转让费,被前任店主起诉,要求两人承担这笔共同债务。
林某盘店的事,王某一无所知,他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他多次询问林某,怎么会突然想经营美容店,林某只说是小姐妹介绍开的。
王某感觉蹊跷,再想到妻子的情夫曾跟他索要妻子的“青春损失费”、“安家费”,他怀疑是两人利用婚姻存续的最后机会拿点钱。只是白纸黑字的转让合同放在眼前,他口说无凭。
开庭后,王某据理力争。法官也注意到这一点,合同可以证明双方的转让行为,但是否实际转让不得而知。
美容店的实际经营者是张某的妻子,但开庭后,她始终没有露面,所有诉讼事宜都是张某在处理。
张某在一家公司打工,看不出有想要转行投资的意向。法官要求张某出具现在美容店的经营情况和一些补充证据,但张某迟迟未提交,对法官的问询也支支吾吾,最后连电话都不接了。
前两天,江北法院驳回了张某妻子的诉讼请求。接到判决后,王某表示,他已经拟好了离婚协议。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孙乔 陈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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