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镇海 正文

澥浦维北渔业公所旧址:清末民初的行门口与文武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21日 09:38   【 】 【打印
0

清末民初的行门口与文武殿

图为文武殿。

镇海新闻网讯 关于澥浦镇的老地名,本网曾经刊登过《繁华落尽月洞门》。与之相连的还有两个老地名,分别是行(hang,第二声)门口与文武殿。

走过月洞门,它的右面是祭祀东晋文学家陶渊明的新阜庙,目前正在逐步搬迁到山坡上。新阜庙斜对面,便是行门口路1号。

行门口1号承载了两个地名,它的底楼就是文武殿。

之所以被称为行门口,《镇海地名志》上是这么解说的,上世纪50年代以前,澥浦镇一带鱼货行均开设在此,形成了渔产品贸易市场。行门口指的是市场口,故名。1963年,行门口一带被改造为渔品加工厂。

文武殿面貌依稀,边上杂草丛生,一条小径从门前穿过,斜斜插到南面的小山上。民国《镇海县志·坛庙下》记载:“文武殿,二都一图澥浦闸之上,清咸丰初建。”这个殿实际的用途是个祭祀场所。殿中祭祀文圣孔子,武圣关帝。澥浦镇当地老渔民说,旧时,镇上渔民下海前都要在此祭神,保佑平安归来。

清末民初,文武殿和它的厢房所在地,是澥浦镇维北渔业公所旧址。史料记载,当时澥浦有20家渔行,数百艘渔船,渔业十分发达。镇上为解决渔民福利事业、公共纠纷等,成立渔业公所,保障行业公平、制订行业规则。工作人员在渔业公所内轮值、办公、议事,公所董事会、总柱则在此处理重事要事。

据文保老人洪余庆讲述,几年前他多次勘察渔业公所,发现这里共有两间楼屋和与之相连的一座文武殿。楼屋完整,进深五柱七檩,梁柱装饰讲究。其中,“牛腿”“花篮”“东瓜梁”等雕刻尤为精美细致。这处遗址是宁波市、舟山市近百家渔业公所中,目前惟一仅存的,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

镇海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在渔业公所不远处,曾发现一块立于“民国九年七月”的公禁碑,全称为“渔业维丰南公所勒石永禁碑”。这块碑高1.7米,宽0.7米,厚0.15米,由维丰北公所渔会“八柱公”立。

碑上记载五条规定,主要包括:渔船锚缉不可偷盗;船上失物返还致谢;违反禁令严罚;两河不准洗涤污物;渔会海田种植瓜果、菜蔬不可偷盗等。这些乡规民约,也成为整个澥浦镇的乡民公约。

后来,在澥浦镇岚山村海沙路碶闸桥又发现维丰南公所遗址和《勒石永禁》碑,但此处渔业公所和议事、出海祭神的张老相公庙已湮没了。《勒石永禁》碑上共有700余字,碑末款为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三月告示。由此可见,维丰南公所“勒石永禁”是经过当地县政府批准后设立的“告示”。渔业公所虽是民间组织,却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这块碑上记载六项条款:安葬落水渔民奖励;遇盗殒命抚恤;船上病故抚恤;船人两失抚恤;意外殒命(渔民)抚恤;抚恤资金来源。碑文规定渔民抚恤金由民间组织筹款和船主一起分担,清政府只承担支持义务,不承担付款义务。

海上捕鱼除了天灾还有人祸。渔业公所为防止海上抢劫事件,组织渔团加以防范。《镇海县志》上记载,渔业公所组织的自卫渔团出海,船只统一编号。船尾悬挂黑底白字长形大旗,写上“澥浦”两字。捕鱼作业,首尾呼应。为便于查获被劫渔货,被劫渔船上的鳓鱼尾鳍,被斩下一角做记号。

从渔业史上查到,当时宁波、舟山两地共有渔业公所90余个。其中宁波61个,舟山逾30个,各类渔船4000多艘。原镇海县有8个公所,溜网船近500艘,是宁波地区渔业公所数量之首、船只之最。渔业公所的建立,对处理海上事故,渔民抚恤安置以及渔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记者陈饰  通讯员严水孚)

编辑:陈巍

稿源: 镇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