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当初不该装这个马达,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近日,范市法庭对一起交通纠纷案作出判决,听到判决后被告王某叹息道。肇事的人力三轮车本是非机动车,因为王某安装了一个马达,被交警部门定性为机动车,为此,王某多赔了1万多元。
王某有一辆人力三轮车,为了使用更便捷,自己也省些力气,他把三轮车进行改装,后轮换成粗大的轮胎,并安装了马达。
2012年4月的一天清晨,王某驾驶改装后的三轮车行驶至龙山镇龙镇大道一道口处时,因转弯过快与丁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丁某受伤倒地的交通事故,王某自己也因此受了轻微伤。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丁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丁某即被送往宁波第七医院手术治疗,手术费、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交警大队根据王某改装后三轮车的动力、时速等综合情况认定其三轮车为机动车,王某构成了无证驾驶,且未投保交强险。
2013年12月,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丁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在交强险范围内对丁某的损失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并对丁某交强险范围外的损失承担75%的赔偿责任。
“当前,人们对在人力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的事情已习以为常,但发生事故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有很大区别。”该案承办法官说,单以未投保交强险这一点来说,以本案事故给丁某造成的总损失7万元为准,同样75%的比例,王某先要赔偿丁某交强险内的损失3.6万元,对剩余的3.4万元才按75%的比例承担责任,合计为6万多元;若王某驾驶的是无需投保的非机动车,则只需对全部损失7万元承担75%的责任,即5万多元,两者对比王某要多赔偿近1万元。若算上王某驾驶的是机动车以及存在无证驾驶情节等因素,其赔偿的金额还会增多。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擅自改装的车辆存在技术隐患,且对擅自改装的三轮车难于监管,这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大。除了事实上的安全隐患之外,改装后被认定为机动车还要承担以下责任:驾驶机动车应取得相应的驾驶执照,否则构成无证驾驶;我国实行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交强险的,由责任人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才根据事故责任按比例赔偿;根据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优势危险负担原则,同样的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要比非机动车更高。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有不同的定义和不同的管理措施,该法关于机动车的定义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关于非机动车的定义为“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虽然部分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参照相关标准,电动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0km/h,超过该最高设计时速的,有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日常生活中,改装的三轮车很轻易地突破了该时速限制,且往往会加装柴油发动机之类的动力装置。-记者陈运运 通讯员陈艳艳邬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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