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车主将电动三轮车停在路边离开时未拔掉钥匙,4岁小孩贪玩启动了电动三轮车,电动车猛冲出去撞倒了行人……小孩的家长和车主为此共同赔偿了17万余元。
去年2月的一天,蒋先生下班后开着电动三轮车回家。路过超市时蒋先生想买些水果,便将电动车停在超市门口,未拔掉钥匙就进了超市。这时,独自在超市附近玩耍的一个4岁女孩爬上了蒋先生的电动三轮车。小女孩在车上东摸西碰,电动车突然被发动,径直朝行人冲去……70多岁的吴大爷当场被撞翻在地,小女孩和电动三轮车也翻倒在地。吴大爷被送往医院,因伤势严重,花了近14万元的治疗费。后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小女孩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蒋先生负次要责任。小女孩父母承担医药费用10万多元,蒋先生承担3万多元。
吴大爷出院后将小女孩的父母及车主蒋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其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共计56000余元。后经法官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小女孩的父母赔偿吴大爷2.2万元,蒋先生赔偿1.1万元。(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水玲玲 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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